中国新的网络营销规则进一步收紧了已经广泛的加密货币禁令,并对金融影响者施加了新的压力,这与欧洲、澳大利亚和英国的类似打压行动相呼应。
中国中央银行及其他七个监管机构已最终敲定了《金融产品在线营销行政措施》(第9号公告),该公告日期为4月21日,并于周五公开发布。
该规则将于9月30日生效,限制金融产品的在线营销仅限于持牌金融机构和合法受托的第三方平台,并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在线营销服务或其他促进非法金融活动的协助。
文本明确将数字货币发行和交易,以及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纳入非法金融活动的定义,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宣布所有加密货币交易非法时首次明确的立场。
官员们将这些措施描述为消费者保护规则,旨在遏制误导性或激进的网络推广,包括围绕杠杆或不透明产品的直播销售和病毒式宣传活动,并警告平台、中介和内容创作者可能对促成或未能遏制此类营销负有责任。
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和国家外汇局。
中国已经禁止国内加密交易平台和矿业项目,禁止金融机构提供与加密相关的服务,导致大部分岸上活动被排除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
新政权通过针对数字营销层、警告平台、中介和内容创作者,进一步收紧了界限,指出促成被禁产品的推广本身可能构成参与非法融资。
全球监管机构加大对金融影响者的打击力度
其他监管机构也在同步行动。意大利证券监管机构CONSOB于今年一月放大了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A)一份所谓的“影响者”(金融影响者)事实说明,警告欧盟投资推荐和广告规则完全适用于社交媒体推广加密货币和“快速致富”产品。
在澳大利亚,证券监管机构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在三月警告称,Z世代投资者越来越依赖社交媒体人物和人工智能工具进行投资电话,引用调查数据显示,约23%的年轻投资者持有加密货币,且许多人基于他们信任且可信的在线内容进行交易。
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周五表示,其领导了一场协调的“行动周”,该周于周一开始,17个全球监管机构,包括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澳大利亚证券投资信使公司(ASIC)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资本市场管理局,重点关注非法金融影响者。
FCA表示,该活动导致英国三起刑事诉讼,约50次警告警报,以及120次对非法影响者内容的社交媒体平台下架请求。

